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1082MB1511734J/2016-0011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文日期: 2016-10-1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三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6-10-18

三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部门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2015年决算批复,现将本部门2015年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负责全市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措施、方法。

2、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市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在市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3、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在市政府领导下,依法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在市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的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按照规定管理所辖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离退休干部、基层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14、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三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

科级

全额预算拨款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包含在部门决算中。

(一)收入情况决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5年决算收入3748.06 万元,其中: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8.06万元,我部门2015年预算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事业收入。

(二)支出情况决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预算中支出决算的总体情况。2015年共支出3369.56万元,占预算的92.1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93.1万元,占预算的65.4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86万元,占预算的5.63%;专项经费支出770.59万元,占预算的21.08%。人员经费比2014年增长28.74%,主要是2015年大幅度调资原因;正常公用经费比2014年增长9.33%,是进行了供暖锅炉改造,煤改气增加了支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收入决算3748.06万元,较2014年决算增加753.59 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属于政策性调资及人员养老保险。决算支出3369.56万元,2014年决算增加3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8.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7.1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410.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91.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5万元,较2014年的95.82万元减少3.87万元,原因是是实施了行之有效的节支措施及工商体制改由地方属地管理后与廊坊的业务往来有所减少,支出相应缩减。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015财政拨款决算数为91.95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0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 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正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包括发给职工个人的住宅取暖补贴)、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离休干部特需费、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离退休干部住宅电话费等)。资金全部由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2015年支出205.86万元,同比增长9.33%。造成增长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要求煤改气,进行了供暖锅炉改造,增加了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8.36 万元,涉及1个单位的3个项目,采购物品主要用于网络运行维护及企业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政府采购决算28.02万元。

(八)非税收入的情况说明

全年完成工商罚没款417744元,均已上缴国库。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2、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指财政当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部门决算相关表格

部门及所属单位整体决算表(10张)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